新聞解析             法律專欄

車禍調監視錄影舉證


計程車涉嫌倒車輾人,兄調錄影帶指控司機

Q.欠債不用還錢?談消滅時效期間 洪幼珍律師
經常有人借錢給他人,之後債務人既不還錢,甚至搬家找不到,時光荏苒,十幾年經過後,債權人居然發現欠債的人住豪宅、開名車,此時,債權人如果還未取得判 決、支付命令等執行名義,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還錢,但向法院起訴時,債務人只須向法官說「我借錢已經超過15年」,法院就會以債權人的債權巳罹於時 效而駁回債權人的起訴;如債權人已經取得執行名義,先向稅捐機關調取債權人的財產及所得清單,再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此時債務人亦可以「債權人 拿到執行名義後,已經超過15年都沒有執行,時效已經消滅」為理由,向法院依強制執行法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要求撤銷債權人的強制執行程序,法院審查債權 人在取得執行名義後,並未在15年內再聲請強制執行,會認為債權人的權利已因長期不行使而消滅,也會判決債權人敗訴.....<more>


律師簡介
  洪幼珍律師為國立中興大學法學士,中正大學法學碩士,1990年金融法務高
考及1995年律師高考及格,擔任律師二十餘年,專業能力及實務經驗相當豐富。
  生活中總會遇到法律問題或需要以訴訟解決爭議,建議您有法律問題時,能
找專業的律師諮詢及處理。
  洪幼珍律師以負責、認真的態度及豐富的辦案經驗承辦訴訟及非訟案件,身為
女律師,亦能親切及細心為您分析案情,幫助客戶謀求最大利益,專長領域包括:
刑事辯護、民事訴訟、契約爭議、勞資爭議、車禍案件、家事事件(離婚、子女
監護權、夫妻財産、繼承)、消費者保護、不動産爭議、智慧財產權、強制執行、
訴願、行政訴訟等。
  可承辦法院為高雄市、台南市、屏東縣市、台北市等各級法院、行政法院、
最高法院。如您有法律問題,歡迎線上或來電諮詢。
經歷:
  弘恩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爭議仲裁委員
  海巡署南部地區巡防局國家賠償審議委員
  高雄市仁武區公所法律顧問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高雄市家庭協談中心法律顧問
  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
 

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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