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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何請求公司積欠之薪資與離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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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何請求公司積欠之薪資與離職金?

請問洪律師:
公司於100年底因經營不善,致資金缺乏出現薪資拖延發放的情況,因此員工陸續離職本人因公司積欠薪資達2.5個月無法支付生活所需之費用便於101年4月份找到新工作之後辦理離職,但離職前公司仍積欠2.5個月的薪資未發放最近,我回到原公司附近上班,發現原公司仍在原地經營該棟廠房每月租金至少需50萬足見公司仍有財力支持我便前後發了三封電子郵件給公司總經理索討薪資,但沒有任何回應請問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要回公司積欠我的薪資呢?~ 謝謝~!

高雄   洪幼珍律師:
如果公司積欠你的工資尚未超過五年,你可以向勞工局申訴或聲請協調,要求公司給付你2.5個月的工資,或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要求公司給付你工資,如公司不給付,你可執法院支付命令對公司的機器設備聲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