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預售屋無法貸款?! 點擊圖片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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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預售屋無法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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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預售屋無法貸款?!

請問洪律師:
因兩年前買預售屋,當時建商保證可貸八成以上,但因兩年前在未收到帳單的形況下,現金卡(三合一)莫名被掛呆帳,導致無法貸款交屋 (今年十一月才能銷呆),因此建商欲沒收總價款之百分之20,共為240萬。因本人非故意違約,且有購買之誠意,但礙於法令,使本人無法如期交屋,因此請求協助,以求合理的解決,感謝您誠摯的協助解說。
一、 請問建商的要求合理嗎?
二、銀行可以在未告知我的情況下掛呆嗎?
三、建商的存證信函會對本人造成法律責任嗎?

高雄    洪幼珍律師:
一、如果你與建商的契約有約定「無法辦貸款時」如何處理,原則上依契約約定處理;但如無約定時,因建商巳將房地過戶給你,建商即可請你給付全部的房地價金,如你未在約定的時間給付,在法律上即構成違約,建商可以以存証信函催告你在期限內給付,如未在時間內付款,建商可以主張解除契約及沒收巳收價款。以你的情形,建商可以主張解約及沒收,但沒收的金額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公布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第25條第4款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十五。
二、銀行在你未繳幾期後應會以電話催告,你的信用紀錄也會有遲繳記錄(不見得是報呆帳),貸款銀行即使在你呆帳銷除後還是可以拒絕貸款給你。
三、建商的存證信函對你造成法律責任,茲說明如下
1.建議你可以與建商商量再給你一些時間將房地轉賣給親朋好友,減低損失
2.如無法協商,建商堅持要沒收全部巳收價金時,可向消基會、消保官申訴,要求減少沒收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