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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退租約了,還有其它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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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退租約了,還有其它責任嗎?

請問洪律師:
我是租屋族最近退租了,有一些不愉快!
1.房東因有家人有困難需要用到該間房屋,而要求我提早解約,我想說給人方便就答應他,除押金退還外,也沒要求他另行支付其他費用,我交回鑰匙時,房東也是當面點交後交還押金,過了一星期了,現在卻說我必須要給他粉刷的錢,清理的錢等,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2.適逢報稅期間,本想租金可以列舉來抵稅,房東卻提醒說租約上有規定我不可報稅,請問這有無違法的嗎?

高雄   洪幼珍律師:
一、因你與屋主巳合意終止租約,且已當面點交無誤,如之前租約未約定退租後要給房東粉刷的錢及清理的錢,或並非你蓄意破壞,依法依理你都不用付。 
二、房東說租約上有規定不可報稅是否會違法的問題,如你們的意思是「如承租人報稅所增加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房東即可主張租金是約定未含稅,此時你報稅造成房東所增加的稅,房東可向你要求,但如契約上明定不可報稅,違反稅捐法,依民法第71條:「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應屬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