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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離婚後懷孕是否構成通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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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離婚後懷孕是否構成通姦罪?

請問洪律師:
我去年八月一日與前夫離婚,以最後月經推算,受胎日應為8月中,但我身體狀況一直不是很好,所以在36週未滿37週生產因未滿302天,所以得以前夫為父親本人也提起否認訴訟。可是聽說,會被前夫控告通姦,但也有說不會。請問洪律師:
一、這個到底會或著是不會呢?如果會的話是否要打官司,費用大約為多少?
二、而現任丈夫是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他是否也會被告?

高雄   洪幼珍律師:
一、依你所述,你是在離婚後才懷孕,而且小孩較早出生,建議向當初的婦產科醫生調病歷資料,証明小孩是在離婚後才懷孕,就不會有通姦訴訟的困擾。
二、另外你也可主動與你前夫聯絡,告知他此種情形及要提否認子女訴訟的事,事先告知他,較能取得他的諒解,也減少他提告的機會。
三、因各地律師的收費不一,可能要詢問當地律師。建議你直接去鑑定子女DNA,有此報告後,訴訟時間較能縮短,如你現任丈夫是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如果被告通姦,被判不起訴的機會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