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如何訂立代筆遺囑? 點擊圖片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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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何訂立代筆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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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何訂立代筆遺囑?

請問洪律師:

  我的父親目前年事雖高,但意識清楚、身體硬朗。前陣子父親說他想要事先立好遺囑。聽別人說可以找別人代筆遺囑,但最近剛好看到代筆遺囑的爭議新聞,最後不但被法院認定無效,還惹上刑事侵占罪嫌。所以我父親想要知道要如何辦理代筆遺囑?代筆遺囑是不是都要用紙筆書寫,不能使用電腦打字?我父親不善言詞表達,能否由旁人代我父親宣讀遺囑要旨,再由我父親以點頭或搖頭的舉動表達?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是代筆遺囑需要注意的事情?

洪幼珍律師:

  我國民法規定的遺囑方式只有五種,由於您父親意識清楚且身體硬朗,唯一就是不識字,這樣評估下來只有三種遺囑方式可以選擇,分別為「公證遺囑」、「密封遺囑」及「代筆遺囑」,其中又以代筆遺囑較為簡便。雖然代筆遺囑不若其他兩種遺囑方式需要透過公證人才能完成,所以比較簡便。但代筆遺囑在法律上還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細節,才不會因為一時疏忽,讓好不容易訂立的代筆遺囑,最後卻變成一張廢紙。

  訂立代筆遺囑有以下幾個重要的要件:

一、見證人

代筆遺囑需要三位見證人,其中一位是代筆人(民法第1194條)。三位見證人的身分不能與遺囑內容有利害衝突關係(民法第1198條)。

二、作成代筆遺囑的方式

  首先,在製作代筆遺囑之前,您父親要事先:(1)整理列出他的財產清單,包括動產、存款、不動產等。(2)規畫他的財產在過世後要怎麼分配。上述這些就是您父親的遺囑要旨。在您父親意識清楚下,當三位見證人都到齊後,由您父親開始口述遺囑要旨,其中一位見證人擔任代筆人,筆記您父親口述的遺囑要旨。代筆人筆記結束後,當場宣讀及講解筆記內容,由您父親及其他見證人核對筆記的內容是否與遺囑人的口述遺囑要旨相符合。筆記內容經過您父親認可無誤後,代筆人於遺囑填載當天的日期,再由三位見證人及您父親在遺囑上簽名,如此一來就完成了代筆遺囑。若您父親因不識字而無法簽名,可以蓋指印代替簽名(民法第1194條)。

  其次,代筆遺囑不僅可以使用電腦打字,也可以先由代筆人起稿,而後送交他人打字。因為代筆遺囑最重要的,仍著重在見證人當場宣讀及講解筆記的遺囑內容,讓遺囑人及其他見證人確認內容的正確性及真實性,而非重在訂立遺囑的書寫方式。

  最後,代筆遺囑必須是您父親在沒有受到旁人的影響下,當場親口敘述遺囑要旨才行。若是由旁人代您父親宣讀遺囑要旨,而您父親只是以動作舉止表示同意或不同意,這樣的代筆遺囑是無效的。

三、民法有關代筆遺囑的規定只有區區2個條文(第1194條及第1198條),但實務上因代筆遺囑而衍生的爭議問題卻很多,例如發生爭議後該如何舉證及侵害特留分等問題,卻不見得可以從上開2個條文找到解答。倘若您父親對於訂立代筆遺囑還有其他的問題,歡迎來電預約諮詢。